防爆手机整体防爆设计要求
防爆手机整体防爆设计要求
1、防爆手机金属材料
防爆手机属于II类电气设备,对Ⅱ类防爆手机金属材料外壳,含镁量不允许超过6%(质量比)。金属外壳的厚度:对隔爆型外壳,应能承受内部爆压和外部冲击能量的考核;对其它防爆类型外壳,应能承受外部冲击能量的考核。
2、防爆手机塑料材料
防爆手机属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使用到的塑料材料比较多。主要需考虑结构轻便,抗环境化学腐蚀能力优的特点。但材料的老化和变形是塑料制品的关键缺陷。某些塑料能克服以上的缺点,如DMC、SMC塑料制品已大量在防爆手机的外壳中使用。选用塑料牌号时要考虑材料的热稳定性至少比设备产生表面温度高20K;低温特性至少比设备使用环境温度下限低5-10K的条件下能耐规定的冲击或跌落试验不损坏。对防爆手机及可能被摩擦或擦拭的塑料表面要考虑静电荷的影响。
3、防爆手机粘接材料
防爆手机部件之间需用树脂复合物进行粘接来达到规定的接合强度时,应考虑复合物的配方和工艺,并应考虑粘接材料的极限温度至少应比设备表面温度高20K。
4. 防爆手机Ex元件
防爆外壳、接线端子、电流表、小型开关、小型按钮、指示灯、仪表显示器引入装置、等部件,如制成Ex元件,就可方便的安装在增安型外壳内,达到结构轻巧,安装维护方便的目的。
5、防爆手机标志
防爆手机外壳明显处上应有“Ex”或“Ex+防爆级别+温度组别”标志的总标志。防爆手机应有铭牌,铭牌材料用黄铜或不锈钢材料制造,厚度无具体要求,国外仪表用塑料表牌已广泛使用,其粘胶材料质量相当好。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5.1 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5.2 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
5.3 防爆标志;
5.4 防爆合格证编号;
5.5 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
5.6 环境温度:-20℃ ~ 60℃ * 当环境温度为-20℃ ~ 40℃时,该项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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